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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生科技素养,培养更多在科技方面有潜质的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而个性化的发展,促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以及《关于做好浏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依据长沙市、浏阳市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3.坚持学生自愿。学校公开招生信息,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谭应启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普教科科长以及田中、长郡·浏阳等学校校长为组员的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计划
共计划招录科技创新特长生26名,其中田中18名、长郡·浏阳8名。
四、报名条件
有一定科技创新素养或实践操作能力、综合成绩优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生只能在两所学校中选一所报名。
五、招生程序
1.方案制定。市教育局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浏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全程参与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学校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全面负责本校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工作。
2.信息发布。5月25日教育局召开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部署会。5月25日下午5:00前,各招生学校向教育局普教科上报学校自主招录科技创新特长生工作方案。各校自主招录科技创新特长生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审定后自行发布。
3.学生报名。5月26—28日,符合各校科技创新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报名见学校招生方案)。
4.测试准备。各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测试工作的前期准备,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安全保卫、阅卷和后续的信息登录汇总工作。
5.精心组织。
(1)测试时间:5月30日
(2)测试标准:由招生学校自行组考,综合考查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知识和方法、科学实践能力。
6.录取
(1)招生学校将测试结果报教育局审核。
(2)通过测试的学生可以与招录学校签订预录协议。学校要将预录学生的名单报教育局审核并予以及时公示。
(3)中考成绩公布后,如果学生成绩符合招录要求,学生即可以被录取到相关学校,不再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也不再参与后续的普通高中招生。
(4)如果被预录学生的成绩不符合招录学校要求,学生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招录。
六、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客观公正做好此项工作。
2.科技创新特长生的报名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学生家长知情。
3.招生学校要认真组织测试,确保特长生的质量,不得以掐尖为目的招生。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学生特长生录取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本方案试行1年,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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